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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我是會用文字談戀愛的人。
大概吧。


所謂的用文字談戀愛,大概不是指能把愛情小說寫得悽美動人浪漫纏綿的意思。
那意思大概是,有時候在網絡世界裡,我打的東西、寫的東西、想的東西,也像在戀愛中一樣。

文字上的挑逗,很容易會寫出,讓人感覺有什麼的文字。
然後就是在MSN對話中,打出的話容易讓人產生什麼誤會,這就是她對我的印象。

唔、我大概是這樣的一個人吧。
事實上我也一直懷疑,其實我應該是比較適合和談網戀、或者和別人用文字談戀愛。
網絡上的我大概比較感性,亦和現實中一樣喜歡胡思亂想,但是,在網絡中,我的嘴巴沒那麼壞。

所以這就是弊端吧。網絡對話就是有這個不好。
有時候或許說話背後的感覺和思想,對方根本不知道,可能對同一句話有不同的演繹,會有誤會。

加上我有嚴重的人格分裂,以及要是我真的只會用文字談戀愛的話。
在網絡上就更加糟糕。產生誤會會是很痛苦的一件事,特別在我在網絡上會亂話的情況下。




繼一篇文章裡說過,感動不等於心痛這句話後,我又想到一些事。

在文字世界裡容易動情,不代表在現實世界裡就容易動情。
大概是我把文字網絡世界裡的我,和現實世界中的這個我分得很清楚,所以不會把感情帶到另一邊去吧。

所以,我大概真的只適合用文字談戀愛。
她說的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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