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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的路總讓人好無助 我會學著面對獨處 給深愛的你祝福
情不自禁想起你 那些甜蜜的回憶 總是不小心就淋濕了我的眼睛

-蔡依林













我之前說過的是,我看著這些人做的事,我才終於明白到。
自己曾經做過的事,對於深愛的人來說是多麼殘忍又痛苦的一件事。

我沒有什麼愛情經驗,戀愛學分還沒修足,對很多關於這方面的事情都不清楚。
我不急著弄清,卻也只不過是有感而發這樣,就這樣。














一直以來看過不少人抱怨以前的情人,甚至包括自己的朋友。
有時候我會想,她們是如此的深愛,所以跌倒才如此的痛,如此的傷。

然後我看著。

有時候她們會拿網誌去說舊戀情,我喜歡看他們的部落格。
(先說我並非刻意幸災樂禍,我喜歡看部落格,不管什麼內容)













大部分給人的感覺都是,因為受了很大的傷,所以才這樣說。
好像責怪他人就會讓自己變好一樣,好像把錯誤都放在對方身上自己的傷痛就會少一點。

當然了,我沒談過幾次戀愛,我沒遇過她們口中的「壞人」、「賤人」,所以我不真的都懂。
我只是好奇,這樣責怪自己曾經深愛過的人,真的會讓自己好過一點嗎?

你和這樣的一個人戀愛過,即使事後說什麼是自己有眼無珠,就代表自己會比較過得去嗎?
再說這樣會比較光彩嗎?被你說得一文不值的人,可是你曾經迷戀過的對象呢。













我深信世界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沒人是完美的,有他的好也有他的壞。
你在選擇人,對方也在做一樣的事吧,他也有權利選他認為最好的,至少在他眼中是這樣。

不應該因為他最後選擇放棄你而心懷怨恨,應該祝福他,也祝福自己,會找到更值得深愛的人。
我曾經也怨恨過,但後來我釋懷,因為每個人都有權利去選擇對自己最好的,只要是他自己認為的。














記得曾經的深愛,不要只記得曾經的痛苦。
記得相愛時候的快樂、一點一滴,不要只記得吵架的痛苦、分手的傷痕。













另一樣就是,先說分手難道就一定是錯的嗎?有時候或許是正確的決定也說不定。
不是說被甩的人活該,但是我明白這感覺,先說再見的人總是被大家責怪。

有時候,提分手或許是讓大家都能活得更好的唯一方法。
或許你這刻覺得痛,但事後回想,可能感激他放生了你離開了你呢,有人比他更值得。

先不論他是為你還是為自己而提分手,但那是他的選擇,深愛他,就尊重他。
即使事後你恨他、不再深愛他,但也不應該再責怪他,不是為了原諒他放過他。












而是放過你自己,原諒自己。











我雖然沒有什麼經驗,但一直以來,事後我也覺得是美好的回憶。
當然那只是你看我好、我看你好而已,背後藏著多少的傷痕和眼淚無人真正清楚。

但是不需要時時刻刻提著,在過程中我偶爾會打一些網誌來發洩。
我甚至像我一開始說的人一樣,跟自己相熟的人說,希望他們明白我的感受。

只不過我忘了最重要的一點,在他們明白我的同時,他們和當時的我也一樣恨著那個人。
我要的是明白是理解,卻不是盟友,我不是要他們也憎恨我愛的人,我只是要人明白我的痛。

那是我後來領悟到的第一件事。











如果真的深愛,即使他做了多錯的事,你也一樣會關心他、擔心他,怕傷害到他。
當你真正深愛過一個人,事後你永遠無法真正的去恨他,這是我一直以來深信著的。












我記得曾經有多痛,但我更記得曾經有多快樂,要我說出一些事例我舉不出,但感覺是深刻的。
感激他,讓你幸福過讓你甜蜜過讓你流淚過讓你痛苦過,最重要的,他讓你成長過。

事後,即使關係決裂,即使當不成朋友甚至變成敵人,即使不再完好,也就原諒,然後釋懷,放過。
他傷害了你,或許並不是他的本意,只是有時候人為了讓自己得到最好的,才會不小心做成這樣。

或許像你現在正在做的一樣,也在傷害曾經深愛過的對方。













好聚好散,愛不到,放手就好了。
一直埋怨著對方曾經怎樣怎樣,之後放棄你又怎樣怎樣,不會讓你變好的,只有你自己可以。

甚至如果你無法原諒,你還是恨他的話,那去找個比他更好的人不就好了嗎?
讓他知道,他離開你是他的損失,不是你的,而你甚至過得更好更幸福更快樂,這不是老生常談,是真的。












他缺點那麼多,條件那麼差,那你當初又為什麼要選擇他呢?對,這就是為什麼世界上要有「相處」這回事。
後悔也沒用,選了就是選了吧,你在抱怨別人的同時,或許別人也在抱怨你。

不要自視過高,把自己看得那麼高,朋友對你的評價,有時候不一定出於真心,即使是真心,人也會有偏見。
看得好像自己當初屈就下來一樣,人人都是平等的,大家都有權利選擇,這才是重點吧。
















一開始我說。

我之前說過的是,我看著這些人做的事,我才終於明白到。
自己曾經做過的事,對於深愛的人來說是多麼殘忍又痛苦的一件事。

我明白到,當我在戀愛中受創,我曾經做過的事,打文章抱怨對方是多麼殘忍的一件事。
而我甚至開始慶幸,分開之後的我沒有再繼續抱怨他曾經的過失,我只是把它藏好,偶爾懷緬。

因為當我讀著那些部落格,我逐漸感覺到的是,我不再同情我的朋友,而是開始可憐那個「負心人」。
畢竟相愛過一場,就因為去選擇別的,而要受這樣的罪,被人將缺點無限放大,又不是說只有他有缺點。











或許一開始打文章的出發點是讓人明白自己的痛,甚至是打給自己看,用以釋懷。
但是當過份的使用,就會傷害到對方,可能在你眼中對方是活該的,但這是真的嗎?

我不是當事人,無法為當事人說話,像我曾經也痛恨旁人在我的感情事裡插手。
但我是覺得即使對方做錯了,又何苦這樣為難對方?畢竟曾經深愛過,將心比己就是這個意思。











放過別人,更重要的是。
也放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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