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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have died everyday Waiting for you     I have loved you for a thousand years 
I'll love you for a thousand more      And all along I believed I would find you

-Christina Perri

 

 

 

 

 

 

這首歌真的滿好聽的。
看電影的時候就覺得很好聽。
然後歌詞也真的真的很有意思我覺得。

 

 

 

 

 

 

 

之前說到好友S分手的時候說過為什麼人要那麼複雜的想夠不夠喜歡。
我的回答是,因為人大概會喜歡很多很多的人,會喜歡朋友、會喜歡異性,會有程度之分。
如果每個喜歡的人都想要在一起,那麼當你跟一個人在一起後,發現有更喜歡的人就糟了吧。

其實我從前是不認同那句:愛是很多很多的喜歡,喜歡就是淡淡的愛。
所以要有很多很多的喜歡,那才是愛,那才是代表你真的想要跟這個人在一起,程度夠了。
她說她的世界很簡單,喜歡就喜歡,喜歡的感覺如最初,那就夠了,她從來沒想過夠不夠喜歡。

 

 

 

 

 

 

 

 

 

其實我也沒想過。
因為我覺得,當你很愛很愛一個人,滿心滿腦都被他佔據著,那種感覺很深刻,你不會有時間想。
如果你能夠抽出時間來,會突然想起,或許沒有這個人在身邊也可以、或許根本不夠愛。
那麼,我覺得只有一個可能性,He/She is not the one。

我是這樣覺得的。

 

 

 

 

 

 

 

過程中我寫過一封信給她,寫完之後我連再看的勇氣也沒有,我光是想著就心痛,光是想著彷彿眼淚就要掉出來了。
就像橘子之前其中一本書裡的話一樣:實在是字字都見血的痛,我寫的每個字,裡頭都有我對他的愛,我的淚,我的痛。
也或許這就是這幾年我幾乎、幾乎不再寫作,甚至連網誌也打不太出來的原因吧,太痛苦了。

 

 

 

 

 

 

 

 

我曾愛過一個男孩。

卻不知道為什麼哭泣 睜開眼他已經離去
卻不知道為什麼哭泣 想告訴他 我想念你

-劉若英

 

 

 

 

 

 

寫著寫著那時就想起這首歌,我曾愛過一個男孩,很愛很愛。
我認真談過的感情應該是兩段,一段剛開始就結束,一段很深很痛然後沒有然後了。
但是我心裡,心裡還住著一個人,這也大概是為什麼不想要再談感情的原因吧。

因為實在沒法,沒法接受心裡有個人還跟別人在一起,或許將來有一天還是會,但不是現在,不是。
我實在無法承受,因為有個男人,當我閉上眼,當我睜開眼睛,當我在夢中,當我夢醒後。
他每分每刻也在我心田裡,即使、即使我逼著自己忙著笑著,即使我逼自己努力的活在每一天,他還是在我腦裡心裡。

 

 

 

 

 

 

 

 

 

 

我的眼睛一做夢就看到你 
一閉上就想哭泣 笑容忽然間變成奢侈品

我的生活 充滿了和你有關的記憶 每每靠近 滿城風雨
就讓我忙的瘋掉 忙的累倒 連哭的時間都沒有最好

-A-Lin

 

 

 

 

 

 

說得多好,人怎能被想念打倒,因為想念總是在夜裡狂奔。
我痛恨這樣的自己,痛恨夢著會笑,但是醒來後卻還是心痛得想哭,卻還是無法放手。
從來從來也是這樣的,明知道這樣是錯的,明知道沒有結果,明知道。
很多事情其實你明知道、你早知道的,但是你還是沒有辦法放下,還是沒有辦法放開來。
還是沒法。

或許就像之前很痛的那段感情,直到後來我才發現原來我早已經想不起來了。
有種說法是這樣的,一段感情有多久,復原就需要兩倍的時間,說是這樣說後來想想原來是真的。
兩年多的感情,到現在差不多三四年我才終於釋懷了一點點,終於忘記了一點點,也終於放下了一點點。

也難怪我到現在還是放不下你。
老天我愛著這個人多久了,這是一個我有時候、真的有時候,希望自己從來沒有遇見過的人。
口裡說著我恨著我惱著,其實是因為愛得太深了太傷了也太痛了,愛得怕了累了不想再這樣下去了。
但是我知道,我從來也不後悔,一天也沒有,因為真的很愛很愛這個人。
我知道,如果沒有了這個人,如果沒有了這份愛,如果沒有了這部分的我,就沒有現在的我。
他造就了現在的我,已經成了我心裡腦裡身體裡的一部分,也讓我繼續活著,沒有這部分就不會有任何的未來。

 

 

 

 

 

 

 

 

愛得太真太容易讓自己犧牲 太容易讓自己沉淪 太容易不顧一切滿是傷痕
我太笨 明知道你是錯的人 明知道這不是緣分 但是我還奮不顧身

-蕭亞軒

 

 

 

 

 

 

 

其中一句我寫下的歌詞,這首歌其實我真的不太喜歡,但是歌詞一級棒,也對極了。
錯的人,明知道沒有可能,明知道你是錯的人,明知道沒有結果,明知道這根本就不是他媽的緣份。
但,我還是,因為寧願笨也不想要悔恨,因為還是還是,因為有些事情是沒有辦法選擇的,愛上就愛了。

我知道這樣說很天真很傻,我也說過很多次,那就是,或許我將來會遇到一個很愛很愛的人,愛到勝於我自己的生命的人。
或許我終於會遇到,遇到這個值得我放棄所有,讓我放下過去的所有事,讓我覺得一切原來是有意義的人。
但是,我再也沒法這樣愛一個人了,我沒法以這樣的方式,全心全意、不需要考慮任何的因素背景、無法思考無法控制無可救藥的。
去深深、深深愛著一個人了,就那麼單純的,從心底出發的,心裡腦裡身體裡,裝滿的都是很濃很濃的、對你的感情。

我永遠無法這樣了,我知道,我真的知道。
那天看到一張不記得是什麼背景的圖片,有人在上面寫了一句話:別在十六七歲輕易愛上一個人,因為那會是你這輩子最愛的人。
我看了有點認同,但是又覺得有點好笑的感覺。
認同的是,怎麼辦,你會是我最輩子最愛的人了吧?是吧?是吧。
我一直也這麼覺得的,沒有什麼能夠超越的,因為那是最單純、最純真、最原始的一份感情了吧。
讓我知道愛、讓我懂得愛、讓我害怕愛、讓我想忘記愛。讓我愛。

同時笑的是,但是我比那更早就愛上了,不是十六七歲才開始愛、才深深愛的。
比那更早更早的,雖然會說是那麼小的時候怎麼懂什麼是愛,但是或許就像電視劇裡說的一樣吧。
就像將臣說的,因為後來知道什麼是愛了,才發現千百萬年來原來那樣的感覺,就是愛,一直愛著的。

即使你不是我十六七歲才愛上的,就是你了。
會是嗎?會是吧。
未來有一天我會說,這個人已經與我無關,那會是、很久很久之後的一天吧。

 

 

 

 

 

 

 

 

愛上一個人。
真是一首好歌。
心聲。

 

 

 

 

 

 

 

我愛你。
永遠永遠。
I love you alwa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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