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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失。

每當遺失了重要的事物時,我們都還不自知。
當真正發現、當細心留意到的時候,卻就已經為時而晚,已無力再去挽回了。

遺失就是遺失。
如果真的像那本書一樣,遺失了可以再尋回的話,那該有多好?

但是再尋回的,就不再是當初遺失前的美好了。
那麼、在失去之前就應該好好抓住它,對不對?

只是,我能抓住多久....多久.....
遺失了就是遺失了,抓不住、又找不回來了.....




遺忘。

該遺忘的事情總覺得有很多,因為不應該還記住的。
但是他告訴我,好的壞的都應該記住,畢竟都是回憶,其實我也很清楚。

但是每次也很想把它們遺忘,想起就覺得痛,連呼吸都覺得痛。
該記住的就記不起,該遺忘的卻偏偏一直住在腦海中,可笑又諷刺,真痛。

好想遺忘....好想好想.....
因為到你失去的時候你就會覺得痛苦,所以早就應該把它們遺忘。

忘記了就不會再記起,到真的失去之後,就不會覺得痛苦,因為都忘了曾經擁有。
不過、如果遺忘真的有那麼就好了,那就,不用再費心神了....

其實賽佛勒斯在Mistake中問的那一句,彷彿就是我的心聲....
到底要多少的時間、流多少的眼淚,我才可以真正的忘記你.......




遺棄。

遺棄別人並不可怕、只是殘忍,真正可怕的是被遺棄。
所以當領悟後就告訴自己,吶如果不想被遺棄的話,就先遺棄它們吧。

先遺棄他們,他們就沒資格、亦再沒可能遺棄你了。
吶,如果....現在是連世界都遺棄我呢?我根本無法遺棄這個世界,我該怎辦?

有時候世界就是這樣的不公平,明明沒做錯什麼,就要被遺棄了。
就像那些可憐的小動物一樣,有的根本什麼也沒做,就要被主人殘忍的遺棄了。

不過,至少牠們可以被一些有愛心的組織或者人收留。
但我呢?還可以去哪裡、還有誰會收留我?我已經是一個.....連世界也要遺棄我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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